近日
北京110指揮中心接到警情
房山區周口店
一居民樓的樓道內有電動車起火
深圳某小區業主違規停放電動車起火
7死4傷
指揮部立即布置房山分局周口店派出所的民警趕赴現場,并通知了消防部門。
據了解,現場是一居民樓樓道內的幾輛電動車起火,消防部門趕到現場后已將明火撲滅,并把多輛燒毀的電動車抬出室外,由于電動車都已經被燒毀,目前無法確認電動車發生自燃還是充電時起火,民警責令小區物業加強管理,不要讓居民再將電動車停放在樓道內。
樓道內一定要清理干凈
樓道內違規停放電動車、堆放雜物很!危!險!
一是因為廢棄雜物多為木制品、紙制品等可燃物,稍遇明火極易引起火災。隨手亂扔個煙頭、兒童玩火、燃放爆竹等,一不小心就會引火。
二是小區樓道屬于公共消防通道,堆滿雜物,當發生地震、火災等自然災害的時候,會嚴重影響到他人逃生!
所以,大家注意下自己小區的樓道是否暢通,日常也要做到“三清”,即清理樓道、清理陽臺和清理廚房,嚴禁違規停放電動車,或堆放雜物,杜絕火災隱患。
電動車樓道違規充電起火
涉案業主被行政拘留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三款規定“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消防法》第28條規定“任何單位、個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樓道作為火災時的重要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須時刻保持安全和暢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關于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
加強火災防范的通告
為預防電動車引發火災,保護人身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法律法規,現就加強電動車停放、充電火災防范工作通告如下:
01
充分認識電動車火災危害
近年來,我國電動車火災事故頻發,并呈逐年增長趨勢,起火原因主要為電氣故障。電動車大多在室內停放和充電,有的甚至停放在走道、樓梯間等公共區域,由于電動車車體大部分為易燃可燃材料,一旦起火,燃燒速度快,并產生大量有毒煙氣,人員逃生困難,極易造成傷亡。
2011年4月25日,北京市大興區舊宮鎮一民房發生火災,造成18人死亡;
2017年9月25日,浙江省臺州市玉環市一群租房發生火災,造成11人死亡,這些都是室內電動車電氣故障引發的,教訓十分慘痛。
02
落實停放充電管理責任
對于有物業服務企業或者主管單位的住宅小區、樓院,物業服務企業、主管單位應當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對管理區域內電動車停放、充電實施消防安全管理;
對于沒有物業服務企業或者主管單位的,轄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等規范性文件,指導幫助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確定電動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管理人員,落實管理責任。
有條件的住宅小區、樓院,應當結合實際設置電動車集中停放及充電場所。
03
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行為
公民應當將電動車停放在安全地點,充電時應當確保安全。嚴禁在建筑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處等公共區域停放電動車或者為電動車充電。公民應盡量不在個人住房內停放電動車或為電動車充電;確需停放和充電的,應當落實隔離、監護等防范措施,防止發生火災。
04
嚴厲查處違規停放充電行為
物業服務企業、主管單位和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應當立即組織對住宅小區、樓院開展電動車停放和充電專項檢查,及時消除隱患。對檢查發現電動車違規停放、充電的,應當制止并組織清理;對拒不清理的,要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或者公安派出所報告。
05
加強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物業服務企業、主管單位和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應當加強電動車停放充電引發火災的防范常識宣傳和典型火災案例警示教育,引導群眾增強消防安全意識,并按要求停放電動車和為電動車充電。一旦遇到電動車火災切勿盲目逃生,要選擇正確的逃生路線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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